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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能继承给子女吗

2007年,江苏省淮安市最先在全国提出共有产权房。其后,全国各地也推出共有产权房。不少人好奇,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本文以广州南沙为例来进行说明,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根据政策规定,申购广州南沙共有产权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已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二是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房申请

三是申购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四是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根据对《继承法》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