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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个税起征点 按照这税率标准征税

2019年不少人都享受到个税起征点提高的福利,税收方面少交了。那么,2020年1月个税起征点是多少呢?个税改革之后,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变为5000元。无疑,这样的改变,让不少人都受惠了。可是,如果工资超过5000元,是怎样缴税呢?

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

个税起征点,我们一般认为,是指超过起征点的收入金额需要纳税。如果工资、薪金收入达不到起征点,当然也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在2018年10月1日,国家就已经宣布,提高个税起征点,5000元或以下的工资,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进入2020年之后,个税改革的消息再度传开。有人说,从2020年1月1日,个税起征点会不一样。其实,2020年1月个税起征点依然是5000元。如果你工资低于这个数,是不需要纳税的。超过这个起征点,则要按照规定纳税。具体纳税标准,还要看工资对应的税率。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看了小编上面的这些描述,相信大家对这个新政策的内容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新政策,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增加了专项附加税这一个内容,其次就是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