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过节费发放规定 2020元旦春节困难群众有补助
一般情况下,在过节的时候企业都会给员工发放福利,不管是过节费、生活用品还是假期也好,对员工来说都是利好消息。然而,除了企业员工之外,特殊群众在过节时也享受过节费了。根据山东过节费发放规定,2020年元旦春节困难群众有补助了,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2019年9月30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的通知》,为应对肉价上涨,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此次将2019年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的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发放范围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
补助标准是:(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城市每户补助300元,农村每户补助200元。(二)特困救助对象,按人补助,城市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50元。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到供养机构。(三)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孤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据了解,此次过节福利以货币的形式发放,这对困难群众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虽然说这笔钱不多,但却是政府给群众实打实的福利,因此很多市民都是非常开心的,也感谢政府的关怀。而我们也都相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福利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