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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春节优抚补助通知 没领钱的赶紧看一看

我国政府制定了对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这些优待政策可以帮助各种各样的退役军人过好退役后的生活,包括基本生活、子女教育、老人养老、伤残补贴等等。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民政部春节优抚补助通知发布了吗?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优抚补助
优抚补助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250元、30250元和13650元。

这是最新的退役军人优抚金政策,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已实行两个月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该已经收到了优抚补助。至于,今年春节的优抚补助,民政部还未发布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最新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