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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可以累积吗? 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现在企业破产或者被公司开出的情况可不少,一旦发生这种事,那么职工就面临失业了。还好,之前有买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金。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也是关于失业方面的。那么,失业金可以累积吗?我们说的不算,还是看看保险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吧!

失业保险补贴
失业保险补贴

据悉,失业保险金是可以累积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所以,这一点大家要明白,并不是长久领取这种福利的。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失业之后,意味着收入来源断了,如果没有其他收入的话,那么生活就会陷入困境。若然有一笔失业金领取的话,那么生活还好过一些。从这可以反映出,买社保是有很大好处的。如果企业没有为你买社保,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与公司协商,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