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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什么人可以不交物业费?

近年来,关于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也是频频传出了,而这其中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了。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业主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但是,网上传言有8种情况业主也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这是真的吗?

网传这些人能拒交物业费
网传这些人能拒交物业费

前段时间,网上传言2018年国务院对于《物业费管理条例》进行了最新的修改,其中规定了以下8种情况业务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分别是: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网上传言以上这8种情况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其实是假的,此前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李大康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此次《条例》的修改内容,全部是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内容,并没有一个与物业费有关,随后,发布该文章的原作者也是向读者致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