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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策 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一直都是农民最值钱的东西,但是现在农村宅基地出现各种问题,不少城镇居民大量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农民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所以中央开始大量整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策出台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以及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台
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严厉管控。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所以加强宅基地管理有着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乡镇政府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通知》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同时,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通知》还提出,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在防止违法占用宅基地的同时,《通知》也强调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注意到,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也提到,要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处长刘春雨在解读该文件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但是距离城乡土地的统筹高效、集约利用,距离真正建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距离使每一寸土地都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活力和生产力,距离让广大农民平等共享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强调,在盘活农村闲置农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必须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