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资源税法 资源税法征收主要有哪些新变化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资源非常丰富,但是资源丰富也不意味着用不完。据了解,我国首部资源税法通过了,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那么资源税法施行征收主要有哪些新变化呢?我们不妨来了解一下。
自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提交草案后,国家就对此进行审议,最后由税收暂行条例变成了法律,而资源税法的通过,也释放了税收法定进程加速的重磅信号。然而,资源税的征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来看看吧。
一是简并了征收期限,有利于减轻办税负担。原条例规定的纳税期限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具体期限还要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与大多数税种的申报期限不统一、不衔接。新税法规定由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并将申报期限由10日内改为15日内,与其他税种保持一致,这将明显降低纳税人的申报频次,切实减轻办税负担。
二是规范了税目税率,有利于简化纳税申报。新税法以正列举的方式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为简化纳税申报提供了制度基础。税务部门将据此优化纳税申报表,提高征管信息化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申报服务。
三是强化了部门协同,有利于维护纳税人权益。资源税征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特别是对减免税情形的认定,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例如,税法规定对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授权各省对低品位矿减免资源税,落实该政策的前提条件就是衰竭期矿山和低品位矿的认定。新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良好的部门协作,有利于减少征纳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