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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农村违建房政策 这4类违建房屋不予拆除

我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使用是非常混乱的,一户人家就可以拥有多处宅基地,所以国家为了建新农村,通过出台政策来控制违建房屋。中央对农村违建房政策出来了,很多违建房屋必须拆除,但是有4类违建房屋是不能拆除的。

农村违建房将严查
农村违建房将严查

我国对违建房屋的态度是零容忍的,拆除违建房是义不容辞,现在有不少农村违建房已经拆除了,将农民多余的宅基地收回村集体,国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农民分到宅基地,将宅基地分配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

固然一户有多家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准绳,但是这多个宅基空中积加起来也没有超出当地宅基地应批准的面积的,能够确权,地上房屋也不用撤除了。经过合法的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不需求撤除。但若是父母都辞世了,子女有曾为城市户口的话,所有的农村房子虽说不会被拆除,但是也不能随意修建、加盖,只能等房子自然老化、消亡之后,由村集体收回。

经过合法手腕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能够确权。例如本村村民之间经过买卖、互换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但是假如超越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的村民手中买来的房屋因这一买卖行为违背法律规则,也是无法确权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违章建筑”,也就是如今看来,不契合政策,但是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