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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事务部紧急通知 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再提高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下发紧急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伤残人员、“三红”、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再提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具体的通知内容。

通知内容显示: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军人事务部紧急通知
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上述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体现了国家对这一群体的重点关注及关心。除此之外,退役军人事务部还通过就业、创业等多途径解决退役军人的生活问题。相信对于全国的退役军人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