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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侵权杨颖 侵权超一年半时间需赔一百万

未经明星许可擅自使用其姓名及肖像后果很严重。这不,杭州某公司侵权杨颖(Angelababy)肖像权、姓名权,被告上法庭。今日,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你猜怎么判?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QE杯”“QE杯茶饮”及官方微博中发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杨颖手持标注“QE杯”饮品的形象,实体店面照片、秒拍视频中的宣传海报使用杨颖手持饮品形象、杨颖手写签名,并在推送文章及宣传海报中多次宣称成功携手Angelababy签订合作意向。

餐饮公司侵权杨颖
杨颖

杨颖认为,上述餐饮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0万元、维权成本2万元。而该餐饮公司认为,侵权内容均已删除,仅使用杨颖一张照片,且实体店并非其公司分支机构。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杨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餐饮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赔偿杨颖100万元,且需要在其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道歉十天。此案告诫所有企业:明星的名字及照片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