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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被拒签发 长春企业受假疫苗案影响很大

几个月前,长春长生集团假疫苗案件在网上受到人们高度关注,后来根据官方公布的最新处理结果,长春长生被罚巨款,同时禁止其再次进入这个行业。而今,有两家长春企业狂犬疫苗被拒签发,可见,长春企业受假疫苗案影响很大。

注射疫苗
注射疫苗

狂犬疫苗被拒签发

负责对疫苗制品开展强制检验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11月21日发布消息,不予签发两家长春企业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合计约10万瓶。

据了解,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约4.3万瓶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及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约5.7万瓶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被不予签发,无法获得上市许可。

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须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对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未经批签发的疫苗无法上市销售。

长春长生假疫苗案处理结果

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

国家药监局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国药准字S20120016)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吉林省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长春长生假疫苗案件被官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得到相应地处罚,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公布并不意味着事件的影响也结束了。当前长春两家企业的狂犬疫苗被拒签发,就是假疫苗案的影响,无法通过审核的疫苗都不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