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一次性补缴社保?广东超过这个时间不可补缴
社保包括五个项目,其重要性小编不说大家也都知道。但有些人以前没有缴费或者中断的,能不能一次性补缴?据了解,目前有三类人一次性补缴社保,具体是哪三类?
根据2011年7月份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三类人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分别是:1、本地户籍,且在1961年至1982年间下乡的知青。2、本地曾参保过的大龄已退休人员(男65岁以上,女60岁以上)。3、曾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且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员工。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相关部门。
但有一点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国家最新规定,从2018年起,45岁以上的未参保人群将不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金,即使是一次性缴纳完的方式也不允许。
就拿广东来说,2018年10月8日,广东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广东8项一次性缴费政策,不再适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这就是说,从今年11月1日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而且还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缴纳的人不能再一次性缴费了。如果在上述时间里,你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参保过的人,若符合政策的条件,仍可申请一次性缴费补够15年。
所以,看到这个通知内容,广东的朋友要注意了,赶紧行动起来。超过这个时间,可就没有后悔药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