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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南北之争 南北稻香村争夺战至今未曾停歇

股城网注:稻香村南北之争最新消息曝光。苏州稻香村被裁定,停止在电商平台上使用“稻香村”标识。据悉,北稻和苏稻都是“百年老店”,主打产品也都是特色点心。

稻香村南北之争最新进展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又有新的进展。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在电商平台使用“稻香村”标识侵权一案作出裁定,要求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在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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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南北之争

电商平台之争只是南北稻香村漫长的商标之争的“冰山一角”。

自2006年至今,北稻和苏稻双方诉讼不断。2006年,苏稻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北稻提出异议。2013年双方上演“稻香村”商标争夺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2014年,苏稻申请的扇形“稻香村”商标被法院终裁“不予注册”。

尽管官司不断,双方争夺战时至今日也未曾停歇,一南一北两家“稻香村”为谁是真的老字号争得面红耳赤。

稻香村1773年起源于苏州,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北京稻香村1895年在北京前门外观音寺开业,为老北京人所熟知。在2004年之前,苏州稻香村主要分布在苏州等南方市场,北京稻香村则是扎根北京等北方市场,双方由于地域分割,并没有太多交集。

苏稻北上扩张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而随着电商销售比重的加大,双方的争夺焦点也蔓延至线上。由于苏州稻香村进驻天猫、京东等电商较早,一度出现输入“稻香村”关键词直接跳转到苏稻页面的情况。而随着北京稻香村也开始越来越重视线上的渠道经营,双方的官司蔓延至电商平台的商标使用领域。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苏州稻香村在蛋糕、糕点、月饼、面包、饼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诉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故如不责令苏州稻香村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京稻香村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会对其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苏州稻香村:无法认同

数据显示,电商平台的营收占苏州稻香村营收30%-40%。因此,对于这个裁定,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回应说,无法认同。

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我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对于这份民事裁定我们无法认同,也深表遗憾。临近中秋之际,正是月饼销售的关键时期。北稻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的,给我们公司也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苏州稻香村表示,早已禁止门店使用扇形标识。苏州稻香村也一直坚持,自己才是稻香村品牌的创立者和商标的持有者。苏州稻香村副总经理杨国印说,苏州稻香村是3006组群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注册权利人,北京稻香村是3007组群的饺子、元宵类“稻香村”商标的注册权利人,北京稻香村糕点食品类的商标是他们一直宣传的“三禾”,在糕点类商品上曾被我们授权使用稻香村商标,两次签订授权使用合同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现在商标被授权人反而告原商标权利人侵权,匪夷所思。

两家共识:共同维护打造稻香村老字号

不过苏州稻香村也表示,在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上,斗争只会一损俱损。不希望这一商业纠纷对稻香村品牌造成不良影响。

苏州稻香村:我们一直是积极传承发扬传统老字号,也致力于把稻香村品牌做大做强、走向世界。

北京稻香村副总经理尹博表示,他们的诉求是希望对双方商标加以明显区隔,避免消费者混淆,目的还是共同做好老字号。

尹博:我们的诉求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希望双方能够自觉地进行品牌区隔,规范地使用自己的商标,共同地把这个民族品牌做好。(综合自北京晨报、经济之声天下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