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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租房新政 上海楼市最新动态2017

股城网注:上海出台租房新政,明确到2020年。分析人士表示,十三五期间上海将新增70万套租赁住房,远超商品住房供应。目前上海已成交了6宗租赁住房用地。

上海出台租房新政
上海出台租房新政

从今年7月起,广州、成都、郑州、北京、南京、济南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租赁住房新政,动作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被解读为影响楼市的重大措施。

而昨天(9月15日)下午,寸土寸金的上海也加入了。

上海出台租房新政

上海市昨日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上海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市场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意见》具体举措包括:

一,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海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

三,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等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四,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作用。

五,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

据悉,未来上海市将在就业聚集地区,如城市中心或副中心服务业聚集区、高校科技研发聚集区、各产业板块高端制造业聚集区、郊区各新城中心,规划布局租赁住房,进一步实现职住平衡。同时,将在轨道交通上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交通便利地区,规划布局租赁住房。

“上海在十三五期间将新增70万套租赁住房,远超商品住房供应,在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稀缺的背景下,通过商办房屋改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多种途径筹措租赁住房,对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快速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具有积极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上海已成交了6宗租赁住房用地,还有10宗待出让,其中有多宗土地的用地性质由商办或商业用地变更而来。

值得关注的是,在相关政策问答中,上海官方明确指出,将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为导向,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加快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多城市密集出台租房新政

此前的7月20日,住建部等9部委下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目前,12个试点城市均已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或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并不在上述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12个城市之内。

从各地相关实施意见来看,动作快、力度大。而业内也普遍认为这一系列动作表明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心空前之大。

综合来看,上述12个已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或征求意见稿的城市,大多是通过保障承租人权益、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培育市场主体和完善监管等几个层面,来构建租赁住房市场体系。

租赁住房供应来源各地不尽相同

如北京,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如深圳,其将租赁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纳入年度用地供应计划;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现有住房按规定改造后出租;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

再如南京,其主要通过划拨等方式新增租赁住房用地;开发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赁租房),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盘活存量房源。

合肥的租赁住房主要有3个来源:划转一批房源,将公租房、拆迁安置的闲置房源、闲置公有住房划转为租赁住房;新建房源,建设人才公寓;土地招拍挂时明确配建比例;盘活存量房源。

此外,继上海推出租赁住房用地后,广州也于9月11日首次推出租赁住房用地。位于广州市黄浦区的上述租赁住房地块,总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将作为企业员工租赁用房。而广州计划在2017年至2021年的五年内,建设租赁住房15万套。

“当前我国的人口流动性较大,一些城市中的外来人口多,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居住权利具有积极意义。”知名地产人士、优淘城总裁薛建雄告诉记者。(来源中国经济网)

【评论】

“烧旺”住房租赁政府还需“加薪添柴”

近段时间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明显提速。先是九部委联合印发文件,推进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接着广州市率先提出“租售同权”。最近国土部、住建部又发布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从源头和增量扩大了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一直处于自发状态,租房人口占比大幅低于国际水平。租赁市场发展滞后,根本原因在于租房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房屋的部分居住属性,却很难获得相应的社会公共服务、稳定居住的权利以及财富增值效应。因此,租房只是被新毕业大学生、年轻公务员以及各种“漂”们作为在大城市的临时落脚点,一旦有条件,他们仍然会选择买房。

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在这些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补足。在公共服务方面,以广州为代表的城市提出“租售同权”,居民凭借租赁合同可以获得包括子女教育权在内的公共服务,这也成为很多城市吸引高端人才的重要砝码;在稳定居住方面,无论是北京、上海等低价出售租赁住房用地,还是试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租赁住房建设,目的都是通过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和租赁企业的规模化、机构化、专业化,为租户提供稳定的租房来源。如此种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房价上涨的压力,降低房地产的财富增值效应。

尽管受制于一系列因素,短期内租房与买房还难以成为相互替代的选择。但从长远计,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贯彻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精神,对于健全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应该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开了一个好头。

从目前看,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还要在以下环节“加薪添柴”。

一是积极推动“租售同权”政策落地开花。住建部人士近日曾表示,将通过立法,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包括广州在内的城市,也都为租户享受公共服务资源“开了口子”,但其保证的只是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而不是就读名校的资格。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地区,学区房仍然炙手可热,“租售同权”落地的难度相对较大。

二是积极引导并稳定住房市场预期。中国已历经数轮房地产调控,但房价仍然涨多跌少,基本上保持了单边上扬的态势,从而使居民形成了房价上涨的惯性预期,再加上中国传统“居者有其屋”观念的影响,一旦有条件,居民仍然会优先选择买房。今后,需要扭转租房只是特定阶段权宜之计的惯性思维,让“租售同权”理念得到市场的充分认可。

三是大力推动地方政府在租赁市场方面有所作为。对地方政府而言,在房产税推出前,土地出让仍然是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未来如何引导地方政府将土地用于租赁开发,将是一个事关全局的重要课题。

总之,打破发展租赁市场所面临的桎梏,既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一环,也需要其他机制的保障与支持。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法律政策体系的完备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租赁市场的吸引力将会进一步提升,住房的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缓解。(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