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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是个顽疾 滋生无数诈骗案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典型案例。保护个人隐私,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有了法律依据。

个人信息泄露是个顽疾
个人信息泄露是个顽疾

个人信息泄露是个社会顽疾,危害巨大,是滋生电信诈骗的根源所在。特别是在互联网和手机被广泛应用之后,诈骗手段简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可以说,没受到电信诈骗骚扰的人几乎不存在,而身边人上当受骗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这种状况在山东贫困学生徐玉玉被骗光学费,悲痛欲绝突发疾病身亡事件曝光后,达到了舆论声讨的顶峰。之后大规模的严打电信诈骗案件才在全国大范围展开。

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所有人都是个警示。特别是人们深恶痛绝的掌握信息的“内鬼”要求从严打击。明确规定,特殊主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比一般人更低,比如一般人提供50条高度敏感信息入罪,如果是从事金融、电信、医疗等部门的人员提供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高度敏感信息的,25条就够了,也就是减半处理,这体现了对内部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从重处罚的精神。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几乎没有多少可能自我保全,各种网络支付几乎把我们带入了无现金时代,人们的兴趣、癖好、观点、生活的轨迹、活动的路径几乎毫无保留地透明。然而,把人们带入这种近乎无隐私环境的网络巨头,是否有能力保护这些数据不被泄露?是否能够将这些数据用于正确的途径?

这些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我们。接听一个诈骗电话除了令人心烦之外,对每个人造成伤害的几率还不算太大。但是,一旦个人大数据信息被暴露,那种损失几乎是我们每个人乃至全社会都无法承受的。这里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较量会越来越升级,每个人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是作为一个现代人不可回避的选择。而那些掌握着海量数据信息的公司,他们的行为如何监管?是未来政府和司法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