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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放宽外地户籍限购 对高学历人群购房“大放水”

股城网注:南京放宽外地户籍限购,硕士及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对外地高学历人群购房的一次“大放水”。

南京放宽外地户籍限购
南京放宽外地户籍限购

5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这是自2016年9月25日南京宣布限购以来,首次对非户籍居民家庭给予购房条件放宽的政策。

具体而言,此次通知中认定标准为:

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此举被外界解读为对外地高学历人群购房的一次“大放水”。不过,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经理马骉指出,对硕士及以上学位人群放宽社保要求是政府人才引进的利好政策。其指出,南京未来的发展需要高新专业人才,如果卡在连续两年社保等要求上不利于城市发展,放松购房的社保条件是对外地高学历人才的政策性放松。

今年3月15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从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区(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此外,对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并不能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来购买住房。

在此之前,南京已出台多轮楼市政策加强调控力度。

2016年9月25日,南京时隔两年宣布限购,当时政策明确,在南京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要求,执行限购的主城区包括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区。

由于上述政策出台后导致部分南京居民为逃避限购而采取离婚等变通方式,10天后,南京又于2016年10月5日加大调控力度。

2016年10月5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规定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有贷无贷或有房无贷的居民再购买住房商贷首付比例将不得低于50%。

上述《通知》还规定,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一系列政策下,政策效果开始显现,国家统计局4月18日发布2017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全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6个城市环比下降,其中就包括南京月环比下降0.2%,这是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2年来首次实现“四连跌”。

房产赠与也要购房证明

南京限购政策升级以后,有部分无购房资格的人,采取先赠与1%份额再买卖99%份额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

这次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房产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司法拍卖房也限购。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另外,意见中还明确,回购安置房不限购。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去年9月,南京启动限购政策以后,对拆迁安置房是否纳入限购范围,给予了这样的定义:只要是在房管局备案、能查到相关信息的安置房,都在被限购之列。

最新的政策规定,购买相关套数或面积以下安置房,不在限购之列。

购房证明有效期延长至180天

5月4日开始,南京市房产局首开先例在全国启动了网上购房证明。而且现在购房证明有效时间也加长了。此次意见中明确,购房证明有效期从90天调整为180天,不仅电子证明如此,新的纸质购房证明也将遵循同样的有效期,让市民买房更方便,不需要短时间内重开重跑。

业内人士表示,南京住房限购开具购房证明最新的执行细则,对非南京户籍通过职称等开具购房证明的门槛进一步抬高,有利于稳定南京楼市的需求总量、保护本地需求、促进供求保持平衡、稳定楼市。(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网、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