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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6年贪1700万 买房买车赴澳门赌博

现年32岁的刘某,利用在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政府财政所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700余万元。刘某将大部分贪污所得用于赴澳门赌博,出境记录显示,刘某18次进入澳门。此外,他还用贪污款买房、买车。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罚款100万,并追缴贪污所得。

临时工当上会计后贪钱挥霍

2004年2月,年仅20岁的男子刘某,被房山区周口店镇政府招录为临时工作人员,安排在矿山服务站工作。

会计6年贪1700万
会计6年贪1700万

2005年10月,工作一年多的刘某,被调入周口店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工作。直至案发,刘某一直负责零户统管资金会计和粮食直补发放工作。

在不少同龄人看来,刘某的工作也算体面。然而,他并不安于这样稳定的生活。

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2015年6月间,刘某利用在房山区周口店镇政府财政所担任会计,负责拨款和粮食直补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使用现金支票提现及转账等方式,将周口店镇人民政府零户统管办公室及粮食直补等两个账户内的1700余万元据为己有,并挥霍使用。

2015年6月11日,刘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赴澳门18次赌博挥霍

刘某为什么要贪污,这1700余万贪污款去哪儿了?

庭审时,刘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金额均予以供认。

对于作案手段,刘某当庭供称,他最开始通过现金支票,直接从零户统管账户将钱取走。之后也采取从零户统管账户转账到粮食直补账户,再转到个人账户的方式贪污公款。

“这两个账户的资金都是上级部门发放的公款。零户统管账户不能直接转到个人账户,所以我先把钱转到粮食直补账户,再转到我个人的账户。”刘某说。

刘某还供称,他将大部分贪污款项用于赌博或偿还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其余款项用于日常生活消费或购房、买车。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证明: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刘某18次出境,其中2014年9次赴澳门,2015年4次赴澳门。

曾于刘某一起赴澳门赌博的付某,在提供证人证言时称:“我和刘某还有其他朋友去澳门玩过。刘某去当地的赌场玩,有时输光了就跟我借钱,从澳门回来后再还我。他还钱一部分是银行转账,一部分是现金。”

此外,证据显示,刘某于2014年4月10日,利用贪污款购买一辆价值32万余元的轿车。2014年11月6日,刘某又用37万余元贪污款购买房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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