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十三连涨 养老金收支压力逐年增大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年1月1日起,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调5.5%左右。据悉,这是养老金十三连涨,但调整幅度较以往有所降低。对此,人社部解释称是综合各种因素慎重做出的决策。
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再次迎来上调,但此次调整幅度将成为最近十几次调整最低的一次。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介绍,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通知》强调,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追求政绩,一些地方政府有养老金上调的冲动,但上调过多会造成养老金运行压力加大,必须要进行一定限制。
养老金收支压力逐年增大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经历了11次10%的上调之后,去年首次按照6.5%左右的标准上调,为何今年的涨幅进一步放低至5.5%左右?
对此,人社部解释,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人社部进一步强调,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实际上,如何建立养老金长效的调整机制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
人社部介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将问责
人社部数据显示,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是2.84万亿元,总支出是2.58万亿元,当期结余是26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3.67万亿元,可以确保17个月的支付。
但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以省级统筹为主的现收现付制度,不同省份之间的养老金运行状况存在较大差异:高的省份,能够保障50个月的支付;特别困难的省份,当期收不抵支,累计结余也基本上用完,且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数量在增加。
很显然,养老金的运行压力较大,也必然给养老金持续大幅上调带来影响。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进行首次调整,根据调整要求,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然而记者发现,仍有一些省份的调增幅度高于6.5%的标准。
对此房连泉表示,养老金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将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兜底,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养老金收支状况不好,但是,老百姓对养老金的期望值反而比较高,希望增长幅度多,也进一步增加当地养老金的收支压力。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房连泉认为,此前十几年我国养老金增长幅度都是10%的高增长,随着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速放缓,企业降费减负等影响,养老金收入增幅在缩小,部分地方甚至出现入不敷出,必须要对基金支出端进行控制。尤其是一些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地方,需要依靠财政补贴维持发放,如果不严格控制增长幅度,将面临更大的资金运行压力。
【评论】
调整养老金如何把握“度”
只要各地都本着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就能保证实现养老金可持续发展和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双重目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近日印发,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3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在2004年的时候,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收入仅647元,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待遇水平差距较大,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因此,为了弥补差距,从2005年起,企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平均增速达到10%左右,其中2006年增幅更是达到23.7%。2015年以后,我国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实现了并轨,此后养老金的调整也在同步进行。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的压力逐步增大,养老金上调的幅度也开始有所下降,对此应有理性认知。
从养老金调整的基本原则来看,一般来说,养老金的调整必须参考现有水平、经济增速、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以及物价涨幅等指标。用来衡量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即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水平之比。国际经验显示,当养老金替代率达到70%左右时,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在职时大体相当;而低于50%时,生活质量则会明显下降。目前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平均来说已经达到了60%,但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和转型任务繁重的地区,养老金替代率仅有40%多,这表明还有一定的上调空间。从养老金上调与经济增长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来,养老金上调的速度出现了低于经济增速和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现象,这应该是与当前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在岗职工积极性有关。而在物价涨幅方面,养老金上调的速度则明显高于CPI的涨幅,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
由此可见,养老金的调整有一系列的约束条件。如果上涨过快,就会加重养老金的支付负担和企业的缴费负担,反过来又可能影响我国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调整过慢,就会使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下降,不利于全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只要各地都本着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就能保证实现养老金可持续发展和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双重目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