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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升级 有助于控制住房价上涨势头

股城网注:成都限购升级,限购区域取得产权证满3年才能转让;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这已是一个月内成都第二次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成都限购升级
成都限购升级

4月12日,成都市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同时,在成都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据四川在线4月12日消息,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二、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对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借款人通过房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定购、签约购买住房,或者银行业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未明确事宜继续按本通知前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成都限购升级解读

成都楼市调控新政升级,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留美经济学博士刘璐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

本次成都楼市调控新政在“3.23”政策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揽子的升级。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事实上,从去年“9.30”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45个城市出台了140余次各种各样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和“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的态度。

从3月底的厦门开始,到4月众多城市相继推出的升级版楼市新政中,出现了一个鲜明的新特点:在限购、限贷之后,限售也成为了楼市新一轮调控升级的必要手段。本次成都新政规定,“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这种类似于证券市场“T+2”、“T+3”的限售政策,显然是一种楼市调控的新工具。“限售”的作用在于稳定市场,避免楼市投机资金“快进快出”式的操作手法,对楼市波动的短线风险可谓“打蛇打七寸”。而对于正常的自住型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而言,不会受到这种2到3年的限售政策的影响。

由于住房的购买需要大量资金,所以住房贷款在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付比例越低,买房的“杠杆”就越高,就越能用较少的自有资金来撬动更大的资金以实现购房的目的。对于刚需型(首套房)的购房者而言,其购房和房贷需求应该予以保护。但是对于非刚需的购房需求而言,如果放任住房部门的杠杆比率过高,则会加大累积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2008年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美国次贷危机,其爆发的一个主要诱因就是住房部门和金融系统的杠杆比例太高。特别地,如果有大量的人把房产作为短线投机品,在高杠杆的情况之下,一旦抛售,就会引发危险的链式反应,甚至有可能引起整个住房部门和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在这个背景下,去年“9.30”以来,在全国多个城市推出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都把以提高首付比例为核心措施的“限贷”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在今年3月17日的北京楼市新政中,就明确规定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由于我国也在最近两年出现了一些类似于“首付贷”这样的金融创新产品,包括各种形式的信用贷款付首付,虽然其表现形式各异,但其实际效果就是进一步的大幅降低了购房的首付比例。所以,本次政策明确提出要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严格审核购房人还款能力,就是要防范本地楼市出现大幅波动的系统性风险,进而遏制炒房、降低杠杆。显然,对于借助高杠杆的短线炒房资金而言,本次成都楼市新政的升级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有助于控制住房价上涨的势头。另一方面,本次新政也提到要敦促交付、惩治失信、净化楼市环境等问题,这对于盘活既有楼市库存、减少供需摩擦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当然,对比全国其他“热点”城市而言,成都不论是房价的均价还是整体涨幅都要比其他热点城市低不少。成都近几次楼市调控政策的积极作用在于稳定市场预期,避免市场上出现恐慌性抢房的情况,稳定购房者的心态。本次成都楼市新政明确提出“严格防范投机炒房”,就是要把投机性购房和普通的购房进行区别对待。同时,也是未雨绸缪的防患于未然,减少本地楼市和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规避潜在的大幅波动。(本文综合自中国证券网、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