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车时教练伸出魔爪袭胸 狡辩称为警示
去年下半年,舟山的小美(化名)参与驾驶培训,教练员叶某竟以“让她对自己的出错有深刻印象”为由,对其实施袭胸、摸大腿侵犯。日前,这名色狼教练因强制猥亵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去年10月27日下午,小美在叶某带领下练习路考。“你明天要考试了,可能要考不过,给你一点压力好不好?”车子行到一处较偏僻路段时叶某突然这样说,当时车内仅叶某和小美两个人。“我开错了你敲我头一下吧。”小美回答。
叶某表示敲头不会让人印象深刻,并提出如果错了就摸胸,这样才能记住。对此小美明确拒绝。但小美的拒绝并没有让叶某放弃邪念。当车子行至一处红绿灯路口时,叶某让小美练习靠边停并突然将手伸向她胸部,小美当即用语言制止。
自认为小美反抗不是很激烈,叶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不久再次将魔爪伸向她的内衣和大腿。其实,小美很害怕、厌恶,只是处于驾驶状态,见叶某故伎重演,她随即停车逃到了后座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叶某狡辩:当时女学员在驾驶座上,自己是在副驾驶座上,因为女学员开车的时候有出错的现象,他想对方就一个女孩子,于是有了“占她小便宜”的念头。
变本加厉悔不当初已晚矣
车辆无人驾驶,叶某就自己乘入驾驶室。叶某并没有中止侵犯,落座驾驶室后,他扭头去解小美的衣扣。由于小美双手紧捂胸口,叶某没有成功,他又下车靠近后座并企图解小美衣扣。小美一边捂住胸口,一边联系男朋友,叶某见状驾车返回驾校。
一路上,小美担心叶某仍有不良企图,始终不敢让男朋友挂电话。抵达驾校后,小美在男朋友支持下报警。当晚,叶某被警方抓获。今年1月22日,普陀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依法对叶某提起公诉,普陀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期间,叶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法庭上多次表示“这个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这样的”。其辩护人也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并提出被告人系初犯,能坦白事实并有悔罪的表现,请求法庭能予以免除其被告人的刑事处罚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鉴于叶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