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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辞职未提前告知 被克扣大半个月薪资

市民求助:近日,市民马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3139148反映,2017年1月份,因为老板拖延发工资时间,他从原公司辞职。老板以他没有提前提出辞职申请为由,扣发了他大半个月的工资。“我们干活不容易,说不给就不给我们,实在有点儿不合理。”马先生说。

记者采访:马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7月,他到我市一家公司上班,虽然公司没有文字规定,但老板每个月20日都会准时发工资,直到2017年1月份。2017年1月20日,按照以往,当天应该发放2016年12月份的工资,但等了一天,也没有发工资。马先生和几个同事向老板询问,老板表示第二天再发。

1月21日,马先生和同事们早早来到公司。在向老板索要工资的时候,双方发生了矛盾,马先生和同事们一气之下,打算离开该公司。随后,他们要求老板支付所有的工资。经过再三协商,老板只给他们结算了2016年12月份的工资,2017年1月1日至1月20日的工资,却不予结算。

记者了解到,马先生来该公司应聘时,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任何用工合同。随后,记者采访了马先生原公司的负责人刘女士,刘女士表示,2017年1月20日,之所以没有给马先生发工资,是因老板在外开了一天的会,当时已和马先生说好第二天发。但1月21日,没有任何告知,马先生等人就停止了工作,公司的业务对时间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旦出现误差,总公司就会对公司进行罚款,因为马先生他们的原因,公司最终被总公司罚款处理。刘女士认为,因为马先生他们的行为,公司遭受了较大的损失,他们不应该再支付马先生他们2017年1月份的工资。

辞职未提前告知被扣薪
辞职未提前告知被扣薪

律师建议:马先生和刘女士各执一词,记者就此事情采访了河南澜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凯,李凯认为,马先生的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他缴纳各种社保,这本身就存在过错。而马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所得,也属于合理要求。因此,李律师建议,马先生可以到有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