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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兜售珍贵野生动物 被判刑一年

秦淮区院检察官在提前介入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件时了解到,友谊河路七桥瓮花鸟市场多家商户为谋取暴利,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鹦鹉、蜥蜴、陆龟等二级保护动物。

商户贩卖野生动物
商户贩卖野生动物

针对此情况,秦淮检察院对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向区市场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花鸟市场及宠物店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构成刑事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并加强对辖区内花鸟市场及宠物店的规范管理和集中督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过程中,陆续在一些花鸟市场和宠物店内查获了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中的动物,如美洲绿鬣蜥、高冠变色龙等。同时,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李峰在论坛或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的信息,并有交易成功记录的情况。

刘非是一个宠物爱好者,而且他喜欢一些爬虫网类的宠物。有一次,他在一个网站看到一个出售宠物蛇的帖子,蛇的名字叫“球”,很可爱。因为之前在花鸟市场也看到有人卖,这种蛇确实很乖,刘非就想养成一条玩玩。他通过与发帖人李峰聊天,得知对方出售的小蛇都是自己繁殖的。最终刘非花500元定了两条原色的“球”,并咨询了一些关于养蛇的专业知识。当天晚上,刘先生就如约拿到了李峰送来的两条小蛇。

拿到蛇后,刘非第一时间拍照发到朋友圈晒他的新宠。有一个朋友提醒他,这种蛇不能乱养,有可能会违法。刘非一听就紧张了,赶紧上网百度,并询问有同样爱好的朋友,才知道自己买的小蛇学名叫“球蟒”,是国际公约二级保护动物,吓得赶紧将小蛇送到最近的派出所。

民警很快将卖家李峰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球蟒14条、网蟒1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网蟒系被列为《CITES公约》附录二的动物。

据李峰供述,他是一名“爬虫爱好者”,从初中开始就因为兴趣饲养乌龟,后来开始养小蟒蛇,并在网络上自学驯养方法,然后自己研究、培育和繁殖,后来繁殖得太多了,就将一部分便宜的送给朋友,一部分以几百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在论坛上发布消息。

今年10月21日,被告人李峰被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秦淮检察院对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中,共督促市场管理局向公安机关移送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8件9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前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野生动物走私、贩卖等非法贸易依然猖獗,加之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管理及市场监管中的漏洞,食用、贩卖野生动物现象严重。野生动物在贩卖、运输中死亡等因素,都加速了野生动物,尤其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特别是本案的野生动物都是外来物种,由于没有天敌,极易危害我国动植物多样性,导致生态失衡、甚至生态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