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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

2016年12月20日,济南发布了《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消息一经报道,引起了很多中小学生家长的关注,大家都非常不解,为何要取消校长行政级别,这样做又有什么目的呢?

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
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

这次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范围暂定为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幼儿园校长。同时,校长职级制度将会分为四级九等,并且改为每三年评定一次。看到这里很多家长就会问,那么什么是校长职级制呢?简单来说就是,以后但凡在上述改革范围内的中小学校都不再设有处长、副处长等这些行政级别了,取而代之的便是校长职级序列。

例如前文提到的四级九等,意思就是说今后级别将会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等)、二级校长(一、二、三等)、三级校长(一、二等)。而后面提到的每三年评定一次就是说今后将会根据办学业绩、专业水平、教师认可、学生认可、同步评价等每三年进行一次职级评定。最后,在《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还有提到,今后将会要完善关于校长交流制,例如年龄在45岁以下的初次聘用的校长应该至少有2个学校的任职任教经历,并且在一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3个聘期。

可以说凡事有利有弊,那么不知道家长们对这次的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的改革一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