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4天2跳 警方排除他杀富士康称坠楼男子
富士康4天2跳,外界传是员工不堪静音模式压力而自杀。但是,对于富士康4天2跳事件,富士康称其中一名坠楼男子不是富士康员工,究竟是不是真的呢?如果不是富士康的员工,为何坠楼的人会出现在富士康公寓里呢?富士康跳楼事件频频发生,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郑州富士康,两名员工相继跳楼身亡”,当场抢救无效死亡。“野夫刀”在28日晚发微博更正称:24日在郑州富士康身亡的男性员工,其实死因不明,不少同事说是被殴打致死!27日富鑫公寓9栋六楼跳下的23岁金姓女员工,入职才半年,现富鑫公寓戒备森严!
警方称已排除他杀
“我的弟弟去富士康打工没几天,就这么走了”,昨日,媒体联系到跳楼男子的亲属姚先生,姚先生称,他的弟弟今年24岁,未婚,河南许昌县人,中专学历,毕业已有七八年。
姚先生称,今年4月21日,在同学介绍下,弟弟来到郑州富士康打工,22日进行面试并体检,23日参与富士康员工培训,“弟弟几日来入住在豫康36号宿舍楼,24日凌晨从宿舍楼六楼跳下身亡,警方称已排除他杀。”据姚先生介绍,他弟弟一米七多身高,性格不算内向,如果有压力或心事,会讲给家人。
“静音模式”或是导火索
关于郑州富士康二连跳死因,男性死者亲属称,“刚去几天的弟弟也许是因为培训过程中受到刺激或压力导致。”也有网友称,两人二连跳或与今年4月初郑州富士康推行的“静音模式”有关。
据了解,所谓“静音模式”是郑州富士康员工从进入车间开始不允许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话,否则就可能被开除。针对两员工死因,郑州航空港区IT产业园第一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王继跃否认了与“静音模式”有关的说法。“24岁安某进厂才几天,具体跳楼原因不明,经初步了解,或因在厂区外与人发生矛盾等原因所致。”
富士康回应
坠楼男子并非富士康员工
富士康工会联合会5月2日18时许给人民网发来书面声明称:经调查了解,4月24日死亡男子系在外租公寓处坠楼。该男子仅通过入职体检,还未真正从事生产活动,与富士康之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非富士康员工。
声明还称:4月27日坠楼女工事发前确有旷工经历。在其旷工期间,其所在产线管理人员曾致电回访,但并未接通。富士康对此不幸事件感到遗憾,未来将对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在员工旷工期间加强与员工的联系与关爱,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富士康难辞其咎
自杀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来不是因单一的因素导致。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富士康媒体发言人在回应外界时,竭力为这个将42万个生命聚集在3平方公里范围内为其牟利的企业开脱,力图将死亡的主要责任归咎于死者自己和社会,对工人工作和生存状况闪烁其词,言行十分可鄙。而尤其让人感到恶心的是,一些所谓的心理专家,居然拿整个社会的自杀率比富士康更高来为这家私人企业开脱。
为攫取利润,不肯正视和改善工人的工作和生存状况,而是请一些五迷三道的“佛法大师”和“心理专家”作秀,声称尊重习俗“改运”、“减压”,运用科学进行“心理干预”,在我看来更像惺惺作态的表演,根本上是在回避和掩盖实质问题,纯属舍本逐末的伎俩。殊不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岂是这些三脚猫招数可以化解的?而以保护工人权益为己任的工会,在这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中,声音低微,任由肇事企业手舞足蹈地高调作秀而不加斥责,尤其让人感到悲哀和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