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检察长被妻刺死:家庭纠纷毁掉家庭更影响孩子
股城网讯:宁乡检察长被妻刺死?究竟所谓何事呢?难道是家庭纠纷引发的悲剧?是什么事情导致妻子如此狠心杀死自己的丈夫?夫妻间的矛盾到了动刀子的地步,多年的感情从何说起?
4月21日晚,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披露,长沙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伟东系因家庭纠纷被刺身亡,行凶者为其妻子、湖南省检察院干部张健。
当晚,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布消息称,4月20日,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伟东被人刺伤后送往湘雅附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局接到报案后,依法开展了调查工作。
经初步查明:20日中午12时许,在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东来苑小区(湖南省检查院家属区),湖南省检察院干部张健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刘伟东发生争执,争执中,张健持水果刀刺中刘伟东胸部。张健随即打急救电话并送医院抢救,刘伟东因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张健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心里缺陷成行凶主因
长沙市宁乡县检察院检察长被妻刺死。据媒体报道称,该检察长被妻刺死系双方吵架致其妻情绪失控所致。在心理学中,因行为人“失常和失控”而发生的案子,被犯罪心理学称为“偶发性的应激犯罪”,属于情绪性动机(又称感情冲动型犯罪)犯罪中的一种,而“检察长被妻刺死”案中的妻子便属此类。
科学家发现,面对应激事件时,人脑会立刻评估当前刺激,并与过去经验进行比较,一系列应激激素(皮质类固醇激素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种)随之释放;同时,大脑的边缘系统会与皮质类固醇激素协调行动,调节下丘脑室旁核的活动,并对情绪施加影响;面对压力,杏仁核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也会导致相应的情绪变化,帮助我们远离应激产生的有害情绪。
但是,如果其应激事件激发的强烈情绪,超出了其“情绪调节系统”所能承受的阈值,就会让其调解失灵。
研究发现,人在受到外界突发的强烈刺激时,产生情绪上的激烈冲动,失控的情绪造成机体活动受到严重障碍,致使大脑一片空白。如果刺激超过了所能承受的阈线,失控情绪过于强烈,大脑思维难以恢复,令其思维狭窄,自控能力减弱,理智分析受到抑制,情绪就暂时性地处于失控状态。
应激性犯罪,因是情绪失控性地爆发,因此,一般是手段简单,方式直接,以杀、打的方式,不计后果地,一了百了地,十分冲动地发泄自己的情绪。
调查发现,应激性犯罪行为人大都在个性心理上存在很大的缺陷。犯罪心理学中有个“挫折攻击”理论,其理论认为:如果经受挫折,往往反应特别敏感、强烈。挫折是导致攻击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犯罪心理学中还有个“自卑与补偿”的理论,其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可因自己身体状况、家庭出身、生活条件、工作性质等产生自卑心理。如果有“偏激狭隘的认识水平”或“消极的情绪品质”,很可能会将其“自卑心理”放大。
心理学还认为:有自卑心理的人,常寻求自卑的补偿方式。如,有的人会以自负的形式掩饰自卑等。当他们以冲动、好斗来作为补偿的方式时,其行为就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
据长沙市公安局发言人称,刘伟东被杀原因可能与工作无关,疑为夫妻吵架,至于具体案情,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长沙市公安局今晚或明日可能会向公众公布具体案情。王东晖没有透露刘伟东妻子的具体姓名与职务。
刘伟东生于1967年10月,湖南长沙人,参加工作后一直在长沙检查系统任职,先后担任过长沙市东区反贪局局长、星城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并在2012年底的宁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成为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