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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卖淫上诉却判劳教!

股城网讯: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女儿被强奸后强迫送到妓院卖淫。当妈妈的认为判刑不公道,到处上诉,居然被判劳教?可恶之至啊!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淫娱人家的女儿,还不准人家呼喊,囚禁人家的肉体,还要关押人家的意志和精神。不是末路狂奔,何须垂死挣扎?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这个社会貌似给了你自由,却没有正义。

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
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

2006年,湖南永州11岁的女童乐乐被周军辉强奸并强迫卖淫,在3个月中接客100余次。“唐慧们走进了一个圈,从各级政府到北京,最后还是被送到县里。他们人生就在这个圈子里轮回,没有终点。”昨日,湖南上访妈妈唐慧起诉劳教委败诉,出庭后她痛哭了10分钟。在被劳教放出后,唐慧坚持自己是对的,称现在有自由没正义。

湖南永州中院昨日驳回“上访妈妈”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的索赔请求。法院认为,永州劳教委只是在行政处理的具体方式上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省劳教委撤销劳教决定,并非因为永州劳教委违法行使职权,而是认为对原告进行训诫、教育更适宜。

宣判后唐慧蹲地哭10分钟

下午4时40分,唐慧走出法庭被记者堵着采访。唐慧说,开庭前她曾寄托胜诉的希望,这次希望再次破灭,让她很失望。讲完此话,她蹲在地上哭起来。哭了10分钟后,唐慧蹲在法庭门前,不再说话。

■背景

唐慧,湖南永州人,“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者11岁的乐乐的母亲。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12年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2012年11月3日,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行政赔偿申请。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的请求不符合国家赔偿范围,不予赔偿。

2013年1月23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后劳教”生活

唐慧被劳教委放出以后,生活似乎一直没有恢复平静。唐家位于零陵区城郊,在一幢小型楼房里。女儿已经常年寄居在不同的亲戚家,现在距永州6小时车程外的地方上高中,家里很是清冷。桌子上除了女儿小学的课本,就是上访材料。打包好的蛇皮袋,和被子,在靠门口的屋子里。

“我现在有自由,但是没有公平正义。”唐慧说。唐的丈夫,不需要去“上访”或“上诉”,因此很少出现在媒体镜头前。唐慧说,“家里不能没有人挣钱。”

唐的丈夫说,他劝过两次妻子,不让她继续“出去”,每次唐慧出去,他晚上都担心,睡不着觉,最长一次,唐慧37天都没有回家。

有一次,唐的女儿给她发来短信:我一直在关注我们的案子,每次看到心里都不舒服,一个人去喝酒。而唐家的墙壁上,一直贴着“一旦下了决心,不留后路”。

审判有可能还不会成为终点。4月12日16点,唐慧和律师等再次回到法庭,等候法院方面商议庭审结果。近17时,一位最先从庭审现场出来的中年男人,对候在庭外的人士宣告,“全部驳回”,尔后叹息离开。

几分钟后,唐慧缓缓走出安检通道。她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我没有文化,我是对的,就是对的。”唐慧嗓门开始大了起来。“我还要去北京,不管多艰难,我都要走上这一步,……我也不后悔。”

“唐慧们走进了一个圈,从各级政府到北京,最后还是会被送到县里。他们的人生就在这一个圈子里轮回,没有终点。”斯伟江说,他说,此行的目的之一,是想劝下唐慧,走法律程序,然后回归正常生活。

“不告(劳教委),我的人生好多了。”唐慧说,“但我是对的,就是对的,只要公平正义在,我就没错。”

唐不会上网,能写的字不多。当亲戚告诉唐慧,劳教制度可能会被废止时,她很高兴地觉得,这和她的抗争“可能有一点关系”。

网友气愤:“非常愤怒,非常生气,非常无奈!妇联在干什么?这个是你们必须出来管的事。主持正义,一个国家的基本道德底线”、“中国就是这样了吗?真的没有一点公平正义,法律都是给穷人立的,是吗”、“这个妈妈的话太对了,这个社会貌似给了你自由,却没有正义。因此,当它想夺走你自由的权利时,也不用任何解释。早安,对付活着的天朝人”、“淫娱人家的女儿,还不准人家呼喊;囚禁人家的肉体,还要关押人家的意志和精神。不是末路狂奔,何须垂死挣扎”、“世界是黑暗的,人心是丑陋的,梦是碎的。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可怜,非常敬佩她。什么人是英雄?以卵击石不屈反抗者就是英雄”、“女儿被强奸后强迫送到妓院卖淫。当妈妈的认为判刑不公道,到处上诉,居然被判劳教?答:因为在他们看来强奸是合法的,你如果反抗是要被劳教的”、“永州政府玩的这个不正老百姓常说的,你跟它讲法它跟你讲理,你跟它讲理它跟你道,你跟它讲道它跟你讲行世反正平民百是打不应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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