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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结扎致死 官方100万了事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

股城网报道:湖北女子结扎致死让人震惊。湖北女子患多项妇科病症却“被迫”结扎致大出血死亡。官方100万买下家属“追责权利”惹众怒,鲜活生命岂能一百万了事?计生部强迫结扎跟草菅人命有何分别?计生干部明知结扎有危险而强行手术致人死亡,这无异于故意杀人。然而,在犯下错误后,不仅没有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还妄图用100万“补救”,买下受害者家属追责的权利,这是藐视人权,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

3月19日,湖北省通山县42岁妇女沈红霞在结扎手术后死亡。

这是一台针对当地许多已孩妇女的输卵管绝育术,沈只是众多计生对象之一,她的死被当地描述为“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意外死亡”。

外界盛传的一起背景事件被当地官方证实:在去年湖北省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通山县排在全省倒数第一,县计生局局长吉世贵被免职。传闻称,为此,该县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

传闻还称,事后当地部门出150万“封口”。而据死者丈夫透露,家属获得的“补偿”是100万,分两次给付,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

反复诉说“冤屈”:“我妻子检查过,她是不能结扎的。”

站在残垣野草前,沈红霞浅浅地笑着——那是她在温州打工时的一张留影,几年前的夏天拍的,她那时肯定想不到,这会成为她呈给世人最后的微笑。

程世雄手攥妻子生前的几份医院检查报告,反复向人们诉说“冤屈”:“我妻子检查过,她是不能结扎的。”

2012年9月和10月,沈红霞分别在温州市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通山县人民医院做过两次B超检查,结果显示,沈红霞有“盆腔积液、左侧附件区小囊肿、肌层内液实性块”等多项妇科病症。

“当时医生说过不能结扎”,但程世雄说,妻子还是“被迫”做了手术。

沈红霞夫妇本来常年在浙江温州打工,今年春节期间,因母亲去世回乡奔丧,也正是这时候,沈红霞“被当地计生部门盯上”。

“村干部和计生人员不停上门,动员我妻子去结扎。”沈红霞已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即将成年,小儿子1岁多,按当地规定属计生部门的绝育对象。

小儿子出世后,属计划外生育一直没能上户口,这也是夫妻俩忧心的事。“上门的干部最后开出条件,如果沈红霞同意结扎,小儿子便能上户口,还可领2000元营养费。”程世雄的姐姐程柳细告诉记者。

做完结扎,女子大出血死亡

3月19日上午11点多,由程世雄开车载着妻子,来到位于县城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程柳细为照顾弟媳也随车同行。

女子结扎致死
女子结扎致死

程世雄则说,“那天计生干部一行人到我家来找,我把车藏起来了,他们到我楼下找不到人,就说你们跑不掉的,不结扎法院会怎样怎样的,就这样,我老婆被吓住了。”

程世雄说之所以带妻子去计生站是“被迫”,“我说我配合你们的工作,再去做一次检查,如果不能结扎就绝对不能搞。”

程柳细回忆,当天在计生站结扎的有五六个人。

近一个小时后,沈红霞被推出手术室,“下午两三点钟隐隐约约有点血,五点多开始大出血,把被子全都染红了。”

当晚,沈红霞离开人世。

基层计生部门岂能只管“计生”不管妇女身心健康

在中国,妇女是避孕节育的主力军,避孕手术85%以上是女性做的。当然,在种种措施中,结扎应该算是一劳永逸的,是为计生部门所推崇的“长效措施”。执行国家计生生育政策本无可非议,但通山县在此过程中却歪曲了政策的初衷。

其一,通山县因为计生工作考核排名倒数,而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妇女去结扎。应该说,作为计生干部有义务做好宣传,但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妇女结扎,这有违国家政策---结扎,是要当事人自愿,而不是拿法院来威逼。

其二,在此事件中,明知受害者患有“盆腔积液、左侧附件区小囊肿、肌层内液实性块”等多项妇科病症,不能结扎,却强行对其采取措施,这违背了受害者的意愿,更有违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三,在出现结扎死亡后,通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全贤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强行结扎的情况,受害者在术前自己同意并签字,死亡属于意外,并打比喻说:修了条公路,有人在上面走路摔伤了,难道非要找修路的?并称善后已与家属达成协议。

在此事件中,通山县计生干部明知结扎有危险而强行手术致人死亡,这无异于故意杀人。然而,在犯下错误后,不仅没有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还妄图用100万“补救”,买下受害者家属追责的权利,这是藐视人权,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

长期以来,基层计生部门只管“上环、结扎、引流产”,只顾津津乐道计划生育取得的“巨大成就”,而对由此引发的妇女身体、心理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严重问题却很少关注,甚至是对给国人造成的伤害遮遮掩掩,或予以回避,或轻描淡写。在此,余希望,我们的干部对群众少一些伤害,多一些人性化的关怀。

湖北女子结扎致死:官方100万买下“追责权利”

对沈红霞的死亡定性,通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全贤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存在强行结扎的情况,沈红霞术前自己同意并签字,死亡属于意外,其善后已与家属达成协议。

“比如修了条公路,有人在上面走路摔伤了,难道非要找修路的?”全贤发用这样的比喻,认为这并非是一起责任事故。

程世雄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补偿协议,签署日期均为事发第二天即3月20日。一份手写的欠条由县计划局一位负责人签名,向程世雄补偿38万元。另外一份是县计生站与程世雄等人签署的协议,给付死亡补偿金、安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62万元。协议条款之一是,“自愿放弃再追究乙方及其他单位民事责任的权利”。

据程世雄透露,合计100万的“补偿”款,分两次给付,前期已到账50万。

3月22日,通羊镇大畈程村村委会作为甲方,再次与乙方程世雄及其父亲程齐礼签订协议,对程家现住的危房进行改建,“甲方负责该户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资”。

但程世雄想要的不是这些,“我还是想要一个说法,在结扎前,我多次跟村干部、搞计生的人说过,我老婆有病不能结扎,还是出了人命。他们应该有人承担责任。”

在结扎手术之前,程世雄说他曾经拿着妻子的检查结果,找过县计生局的一位负责人,“他看了后也说扎不得,但后来跟计生站的医生商量后,说第二天再检查,然后就强行结扎了。”

而据了解,在去年湖北省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通山县排在全省倒数第一,为此县计生局局长被免职。传闻还称,该县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通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全贤发证实确有官员被免职,但否认沈红霞事件与此背景有直接关联。

计生部强迫结扎跟草菅人命有何分别?

一个简单的结扎手术,竟然致人死亡,直接原因是当地计生部门不顾沈某身患盆腔积液等疾病,强行进行结扎手术,最终导致其大出血死亡。这一事件当地部门称是医疗意外死亡,并拿出100万“封口费”企图让死者家属放弃责任追究。

明明是当地计生部门一步步造就的人间悲剧,怎能用“意外死亡”来欺瞒?沈某身患盆腔积液等多种妇科疾病,持有温州和通山县两地医院的检查报告,证明不能进行结扎手术,但通山县计生部门竟然无视这些,并多次上门劝说。在沈某的丈夫反复诉说妻子不能结扎的情况下,计生部门竟然用“上户口、领营养费”来利诱沈某。在一次次的软硬兼施下,一个无辜的生命最终被计生部门送上了不归路。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不到沈某在哪一步是自愿的,所谓的“意外死亡”只有结果是令人意外的,但过程却绝对是有意的。这是一起显而易见的责任事故,甚至是一起明目张胆的草菅人命。

当地计生部门为何如此大胆,是因为“通山县在去年的全省计生工作考核中倒数第一,县计生局局长被免职,为此该县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是了,为了保住乌纱帽,计生部门把超生妇女简直当成了待宰的羔羊来“搜捕”,即使不能进行结扎的也要强行拉去结扎,不惜用沈某的生命代价来成就官员的政绩。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草菅人命是什么?

现在,当地部门妄图想用100万“封口费”来摆平此事,想让死者家属放弃追究责任。试问当地部门,一百万能买回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能让抛下的两个孩子重获母爱、能抚平死者家属内心的伤痛吗?不能!再试问,一百万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逍遥法外逃脱责任的追究和法律的制裁吗?绝对不能!

在这起草菅人命的结扎致死事件中,任何一个责任人都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依律受到惩处,这关乎政府部门的威信,关乎法律的威严,更关乎社会上每一个弱势生命的生存保障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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