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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面姐引热议 网友:后者之于前者更加不文明

【地铁面姐】在公共场合的地方每个人都应该要文明,地铁面姐,你见过在地铁吃面的人吗?美女吃热干面遭偷拍,不堪被拍竟用热干面怒砸拍照者。地铁面姐,网友调侃:“实在是彪悍”!

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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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在地铁二号线“上演”了一幕美女吃热干面被拍,用热干面怒砸拍照者事件,被“泼面”拍照网友发微博后,万余网友竞相转发评论,武汉各微博大V也纷纷转发评论,成为昨日全城热议的热门话题。

昨日10时27分,博主“@流泪的鱼儿”在一条微博中写道:“今天,我在地铁上遭飞来横祸!一看似小美女在地铁吃热干面,被人劝阻未果,我欲拍照发微博,被其察觉,直接冲至面前,将一碗热干面直接砸在我头上,还欲强行抢我手机删除照片。后被乘客制止,急忙下车。后有记者进行事后现场拍照拜访,我已报警!附肇事者照片!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造成人身伤害。”该微博还配有食面女子的照片。

昨日,记者联系博主未果,后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民警称,食面女子从地铁二号线中山公园站上车,坐下后便开始吃热干面,有一对夫妇上前劝阻,该女子依然我行我素,叶女士便拿手机拍照,被食面女子发觉上前抢手机欲删照片,两人发生拉扯,食面女子将未吃完的热干面砸在了叶女士脸上。两人被乘客劝开后,食面女子在循礼门站迅速下车,叶女士到光谷站下车后报警。警方称,因叶女士并未受伤,并不构成治安案件。

有的网友表示强烈愤慨,有的网友发出人肉搜索,有的网友则认为博主拍照发微博,是否侵犯了食面女子的肖像权。在众多评论中,大家更多是在指责“暴扣女”的不文明行为,以及被制止禁食后的过激举动。但也有网友指出叶女士偷拍并发微博的行为也有不妥,网友“沙欤”就说:“这算不算侵犯肖像权?”网友“青锋剑”则说:“公共场合的地方,这样的吃法有损形象,实在不该!”。

地铁面姐不文明,你拍照发微博就文明了吗?后者之于前者更加不文明,以何脸面对别人评头论足还发微博?你知不知如此对她造成的伤害岂是扣你一碗面那么简单吗?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

要公德,也要隐私。我们心中大概都有模糊的一把尺,都觉得一个人犯下的错和他受到的教训应该是等量的。只是,错误能否量化?教训又何以量度?对待一个不文明的行为,是用更不文明的行为“以暴制暴”,还是用更文明的行为。

有人认为吃面的姑娘不文明,也有人认为博主不该侵犯他人自由,你肿么看?

网友热议“地铁吃面姐”:

fhurwegh:我们必须警惕如此网络围观可能带来的恶果,她是错了,但不该承受过重的代价。劝阻无效后拍照发微博的人倒是更可恶是咎由自取呢?

浮光掠影Evol:在地铁上吃次面确实没什么大不了,这是每个人都会犯的错,你错就错在不该不听周围人的劝阻一意孤行。而且后面的做法有点偏激。本来就是小事一桩,承认下错误也没什么丢人的。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不要让以后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愿每个人都能越来越好。

call-me小萝卜头:干面姐在地铁吃面是不文明,但不违反法律,是素质高低的问题。但随意发别人的肖像上微博就侵犯别人肖像权,这也给各位博主一个警示。

美好生活都想要: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就应该公布于众,特别是一些不听劝,继续我行我素的人!

fhiuewqhguwg:这件事情毫无疑问的地铁面姐做的不对应该受到社会谴责,至于代价大小问题这个没办法,谁叫她是第一个撞上枪口的,社会民众的指责是不具有协调性的。发微博的人没错,这属于舆论监督。

韵南乡子2013:我觉得不文明的行为就要曝光,尤其是知错犯错。跟小孩犯错一样,不把他打疼他就不长记性。这就等到同于犯罪成本低,惩罚不力,犯法犯罪肆无忌惮。再说车内禁止吃面已是三令五申的事了,就要把这样行为的人搞得他不敢再犯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