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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2岁女被“嫁”28岁男人 祸因母亲要子不要女

近日媒体报道,贵州12岁女孩被“嫁”给28岁男人,引起社会极大反响。贵州12岁女孩“嫁”给28岁男人,这并不是一件喜事,而是一个悲剧。究竟这个贵州12岁女孩是否自愿出嫁呢?那么,背后又有什么内情呢?据悉,贵州12岁女孩被“嫁”给28岁男人,祸起因母亲要子不要女。

贵州12岁
贵州12岁

贵州12岁女孩被“嫁”给28岁男人,这是发生在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一个村庄的故事,但并不是一件喜事,而是一个悲剧。事件背后,是一个贫困的乡村离异家庭以及留守儿童遭遇的尴尬困境。

离婚:女儿与父母分散

要不是因为母亲去世回家奔丧,黄梅或许至今都还不知道,12岁的大女儿小丹已经“嫁人”。

像当地许多少男少女一样,黄梅与前任丈夫王阳在一次乡镇集市上相识、相恋。6年恋爱后,1998年两人喜结连理。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小丹,小女儿叫欢欢。

小女儿出生后,黄梅发现丈夫情绪上有了变化。“尿片他也洗,但是心里就是不高兴。”时间长了,黄梅才知道丈夫“心里不高兴”的原因,因为自己生了两个女儿,丈夫想要一个儿子。

后来,王阳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两人的争执也越来越多。

二人开始提出离婚。

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大女儿小丹抚养权判给爸爸王阳,小女儿欢欢则跟着妈妈黄梅。离婚后,黄梅准备带着欢欢到黄果树风景区一家餐馆打工。得知妈妈和妹妹要走,小丹哭着央求黄梅带着她一起走。

“我真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黄梅不得不只带女儿欢欢离开,小丹只有跟着爸爸王阳生活。由于王阳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经常给她买一些衣服寄过去,有时间也给小丹织毛衣,但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她。”有时候,觉得小丹不太喜欢衣物,黄梅也会买一些玩具寄过去。“一个会眨眼的洋娃娃。”

“我恨妈妈。”而小丹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小丹口中对黄梅的“恨”,从她带着小女儿欢欢离开时就存在了。

离婚后,黄梅很少见到小丹,母女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在黄梅看来,对小丹的愧疚实在太多。在她的印象中,真正带着两个女儿一起出去玩的次数只有一次。而且只是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园里。

因为小女儿监护权判给黄梅,与小女儿生活在一起,这让小丹觉得黄梅“不要自己,只要欢欢”。黄梅说,这应该是小丹“恨”自己的原因。

2013年1月,黄梅接到母亲病危消息后,立即赶到家中照看。第二天早晨,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母亲的葬礼,在一周后举行。葬礼结束当天,刚刚哭完的黄梅还没有缓过神来,从邻近陇脚乡大坝村赶来参加葬礼的王大民把黄梅叫到一边。“嫂子,我跟你说个事情,小丹被卖到岩脚寨去了,嫁给一个28岁的男人,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这个叫王大民的男人是黄梅的小叔子,女儿王小丹的亲叔叔。

贫穷:跟着爷爷奶奶吃不饱饭?

一幢破旧房子,倾斜地立在一个山坡上。

房子由6根腐朽的木头支撑着,用竹子编成的墙上,出现无数个透光的窟窿。房子上,一个红底白字的牌子,挂在大门的左上方,牌子上是当地农村信用社印上去的“信用户”,字体粗大显目。

这里是六枝特区陇脚乡大坝村。这幢房子,正是小丹爷爷奶奶的家。

家里空无一人。邻居说,小丹的爷爷奶奶一大早就出门了。

小丹的爷爷奶奶年纪都很大。爷爷已经70多岁,且腿脚不好,常年杵着拐棍。奶奶有60多岁,身体也不怎么好。

小丹还没“嫁人”之前,在家很乖,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活。一次,因为村里集体修水池,每家每户都要有人从坡脚背沙上山,小丹则成了家中唯一能派出的劳动力,背沙的任务落到了她的身上。

在村民眼中,小丹“读书读不进去”。而读不好书的原因,他们认为是她神智有问题。“有时候,她会眼睛直直地瞪着你,都不敢惹她。”

很小的时候,小丹生过一场病。黄梅不知道那是什么病,只知道经常抽筋。“但现在已经治好了,脑筋一点问题都没有。”黄梅说。

“一家人都吃低保,算是村里最恼火(糟糕)的一家了。”谈到小丹爷爷奶奶的经济情况,村民们连连摇头。一位村民说,一次民政部门给小丹家送来了救灾帐篷,但因为家里漏雨,两个老人直接把帐篷铺到楼板上避雨。

但一谈到小丹“嫁人”的事,村民都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三缄其口。

有村民向记者透露,小丹嫁到另一家去也是好事,在家连饭都吃不饱。村民还说,以前小丹还经常到村民地里偷菜。而小丹的这一行为,村民们都表示,“肯定受大人的指使”。

得知小丹“嫁人”的消息后,黄梅怎么也不相信:小丹这么小,怎么就嫁人了?

“她叔叔叫我一定要把小丹救出来。”

寻女:“我一定要把女儿带回去”

小丹的“新家”,离黄梅的娘家大约5公里远,那个地方叫岩脚寨。走山路,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到达。

黄梅第一次前往岩脚寨的那天,小丹其实就在寨子上。虽然知道母亲要来,但小丹还是跟随“新家”的人离开家,躲避前往寻找的母亲。虽然她与母亲已经有两年多没有见面了……

而上一次与女儿见面,黄梅只记得是在2010年,具体时间她已记不清了,此后只是在电话里听说女儿辍学了,只读到小学四年级。

为了见到女儿,黄梅几次一个人到男方家寻找。一次,下着大雨,天色渐黑,黄梅一个人走在山路上,赤着脚,摸爬滚打走到男方家。

到了男方家后,却见不到女儿。黄梅被告知,小丹到男方家,不是做媳妇,而是当做收养。“不管他们是拿来当媳妇,还是当女儿养,我一定要把女儿带回去。”

见不到女儿,黄梅说,心都快碎了。

最后,黄梅把整件事告诉远在贵阳上班的表哥陈先生。陈先生向本报救助,说黄梅精神都快崩溃了,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

2013年1月16日,记者在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见到了黄梅。

当天,记者便与黄梅一同前往小丹的“新家”——六枝特区折溪乡烂坝村岩脚寨。记者进村后才发现,黄梅叫自己的弟弟也带着3位村民一同前往男方家。

到达男方家后,黄梅依旧没有见到女儿小丹。黄梅的弟弟与随行的3位村民被激怒后,把男方家碗具、电饭煲、电磁炉砸碎,现场混乱不堪。随后,记者拨打了110报警。

回忆起过去,这个已经再婚的女人脸上露出对婚姻的恐惧。她一再强调,之前的婚姻只有伤害,唯一割舍不下的是自己的两个女儿。

疑问:“出嫁”还是收养?

小丹住到岩脚寨民二平家,已有半月之久。

她说,她是自己过去的。而黄梅宣称,女儿是在别人的介绍下,通过媒人“嫁”到民家去的。

为了搞清楚情况,记者专程来到大坝村,想找到当初的介绍人民文秀,了解此事的情况。但民文秀不在家里,记者只能通过民文秀的丈夫王星民了解情况。

王星民证实,小丹确实是自己的妻子民文秀介绍给岩脚寨民二平的。“民二平是我老婆的侄子,当时也把家里情况告诉了王小丹的爷爷奶奶。”王星民说。

他妻子将民二平带到小丹家后,是小丹自己自愿跟随民二平前往岩脚寨。但当时绝对没有谈到礼金彩礼,只是看着王小丹家里困难,介绍她过去对她也是一种帮助。

对于小丹只有12岁的情况,王星民说他们也知道。当时只是想让王小丹先过去住着,等长大了两人再考虑结婚。

“当时,阿姨说带着我去玩,我在家没事就跟着去了。”在跟随母亲返回坡贡的车上,王小丹告诉记者最初去民家的情况,她说自己到民家是去玩,称呼民二平为“哥”,称民二平的父母为“姨妈姨父”。同时,民家对她很好,民二平不仅带她去赶集,还买新衣服给她穿。

小丹在民家平时做洗碗放牛的活,有空就跟民二平一起看电视,或者到村子里玩耍。小丹说,到民家后,她每晚都是与民二平的妈妈一起睡觉。整个采访过程中,民家一直回避记者的采访,很多情况都没法得到民家的回应。

在警方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是小丹的父亲王阳有意将女儿嫁出去,暗地里找人给她寻找婆家。最后,在同村亲戚民文秀的介绍下,王小丹到了岩脚寨。但记者找王阳求证时,对方拒绝回应,只是称想把女儿接回去,尽到自己做父亲的责任。

在寻找女儿的整个过程中,黄梅现任丈夫严先生也一直跟着妻子寻找小丹。“现在女儿回来了,我们一家人一定要过一个团团圆圆的新年。”严先生说,自己也离过一次婚,独自一人带着儿子遇到黄梅,两人就走到了一起,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好。

如今,两个女儿都回到了身边,黄梅称自己完成了人生中重要的事情,现任丈夫也愿意把小丹和欢欢当亲生女儿对待。她在绕了几个弯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终归属。

而对于小丹来说,自己只是出去“玩了一段时间”,这个平时爱看动画片《喜洋洋和灰太狼》的女孩,并不清晰地理解自己与民二平这段隐秘的“婚姻”,她更希望回到爸妈身边后,能够早日拿到自己的户口,然后重新走进学校,找回属于她的那些时光。

12岁女孩被“嫁”给28岁男人,谁最羞愧?

12岁女孩跟一个男人“结婚”,这是不光彩的事,但是,羞愧的不是12岁女孩,也不是那个28岁的男人,而是介绍12岁女孩出嫁的媒人以及女孩的父母。

敢问那个不安好心的媒人一句,你介绍一个12岁的女孩出嫁,究竟收了多少好处?一个12岁的女孩,就这样离乡别井去到陌生的地方,不仅要离开家里人,还要寄人篱下,你不为她感到心酸吗?一个12岁的女孩,就这样被“嫁”给一个28岁的男人,你不为她感到心痛吗?幸好,这只是“收养”。

不过,你是否想过,如果那个28岁的男人心存不轨,你叫女孩怎么办?她在那边无依无靠,有谁帮助她?如果她除了什么问题,是不是你这个媒人负责?

最可恶的还是女孩的父母亲。作为孩子的父母,有义务有责任照顾子女,但是你生她出来,为何不尽义务责任养她照顾她呢?一个12岁的女孩被卖了这么久,你作为母亲的还是通过别人的口中知道事实,你不觉得羞愧吗?

还有,你要子不要女,重男轻女,这就是你作为母亲的选择吗?这个女孩有你这样的母亲,恨你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

现在女儿已经找回来,希望你能好好照顾她爱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