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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曝光潜规则 每位医保病人定额10500元(图)(2)

“指标”是否影响患者就医?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目前北京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已实行总额管理,也就是都会有“指标”。作为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手段,管理的对象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保病人。即使医院用光了管理指标,也不存在医保就一律不能报销的问题。

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项目结算,即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应支付项目,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实行总额管理后,结算方法没有改变,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因此,总额管理不涉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调整,不会影响对医疗机构的结算,更不会影响个人的就医和医疗待遇。

但不少业内人士提出,“控费”恐使患者的医疗质量下降,有可能“控”掉合理的医疗费用,造成患者该看的病、该得到的医疗服务没有得到。

制度设计如何规避负面效应?

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近日表示,北京正在对完善总额预付制进行探索,比如综合考虑病的复杂难度、结合绩效评估等因素,更科学合理地确定“指标”。

实际上,对于医保总额预付试点,北京已明确写入医院须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用药,并特别提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参保人员。

根据规定,实行总额预付制的医院在试点期间,除了要依据“指标”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外,还要接受一套和诊疗行为、患者评价相关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医院门诊和住院的人次,次均费用,住院与门诊比例,药品、耗材、自费占医疗费用比例,群众满意度等。

如试点医院发生的医保应支付费用未“超标”,将能领取“指标”的全部金额;否则,还会按一定比例扣减指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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