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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大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 报销不低70%高90%

股城网讯:1月16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始20种大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此外,农村大病保障令大病患者成为受益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对于农村大病保障扩容,市民甚感高兴,称赞卫生部新措施体会患者辛酸。

股城网综合报道:1月16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新农合制度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今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到2700亿元,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医改以来,国家在推行新农合的同时,也在逐渐把保障的重点向大病转移,向家庭贫困的农民倾斜。除了提高报销标准,肺癌、胃癌、终末期肾病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之内,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报销比例不会低于90%。

新农合基金在给农民报销大病医药费时,对医院的用药、治疗要严格的审核,这样既确保钱用到了刀刃上,也保证了农民的治疗效果。农民自己负担的医药费减少了,医院对病人欠费的担心也少了,就能拿出更多的精力来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新农合实际上就是农民的医疗保险,今年每个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40元左右,其中280元由各级政府来补助,这就意味着新农合资金的大盘子里今年可以给农民报销的钱有2700多亿元,增加的资金将使实际报销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此外,20种大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是发生最普遍、最容易倾家荡产的病。

农村大病保障
农村大病保障

有人说,死不入地狱,生不入医院,这句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地狱很可怕的,大家都知道。不过,医院也有一定的可怕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凡是近医院治病,没花一大笔钱,还真的出不来。

无论了诊治费、手术费、药费,都贵得离谱,普通家庭的病患者又怎么能承受得了呢?所以说,生一场病,一个月的工资还真的花去七七八八了。

不过,现在20种大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而且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达90%,这的确给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带来福音。报销比例大了,病患者的负担就减轻了,卫生部这项规定,的确是惠民措施,值得一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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