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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因领生活费被拒爆粗鞋掷律师(2)

法官最终拒绝梅妈申请,并指遗产执行人有权视乎基金的财政状况,决定是否发放生活费。法官又指梅妈将来若再作类似申请,除非情况有变,否则只会以文件往来的方式处理,不再开庭聆讯。

梅妈此时按捺不住,脱去一双鞋扔向遗产执行人,被扔中的律师只好走到身后暂避,法官并没理会梅妈,宣判后离开法庭。陪梅妈到法院的儿子梅启明劝母亲不要闹,梅妈却高呼不会离开,要坐在法庭抗议;不过,她听到儿子称记者在门口等,即乖乖穿回鞋走出法庭。

指控律师行不专业拒付款

梅妈于08年聘请赵司徒郑律师行处理争产案,同年梅妈在原讼庭被判败诉,律师行一直向梅妈追讨逾220万元律师费但不果,翌年遂入禀高院向梅妈索偿;其间,梅妈指控对方不专业,没有依她意见提出案中证人串谋作假证供的指控,又指律师行当初承诺只会收130万元律师费,余数则在案件胜诉后始收取。但高院法官昨裁定梅妈的指控没有理据,除非有实际证据,否则律师行不应依梅妈的指示,向他人作出严重的串谋指控,结果裁定梅妈败诉。

高院法官话理据不足

然而,梅妈仍不肯在裁决后缴付欠款。赵司徒郑律师行于去年6月入禀高院,申请“梅妈”破产,并指由于追讨讼费亦要花钱,梅妈的欠款总数达226.4万元。法官昨颁下判辞,指涉案的款项已没有可争辩之处,梅妈理据不足,正式颁令宣布梅妈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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