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正文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 未来小三将会“挟天子以令诸侯”

股城网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深圳规定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这是否有冲突呢?如果说未婚生子不算超生,那么一个男人与不同女人生下几个孩子,那么计划生育政策还有什么意义?此外,不少人认为,深圳规定未婚生子不算超生,也就是间接鼓励小三生子。

股城网综合报道: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透漏,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一了本市户籍人口超生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和倍数,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1.9万元。

计生部门还特别指出,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规定明确指出,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深圳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换言之,明年起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19030元。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出部分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二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静心一想,发觉深圳设定的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规定根本就是不符合逻辑。既然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无非是提倡优生优育,可是现在深圳规定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这不是明摆着鼓励小三生育吗?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

此外,如果说未婚生子不算超生,为何还要征收抚养费呢?这不是前后矛盾吗?难道对于有钱的人,国家就提倡未婚生子,是这样吗?还是提倡假离婚呢?对此,有人质疑,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规定是为富人超生找合法理由。

其实,笔者预料,如果“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规定真正实行了,到时将会有更多的小三生子。这些小三生下孩子,为了荣华富贵,即使作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情也说不定,到时还真的没眼看了......

股城网严正申明: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责任编辑:小桥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