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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存重大阴谋 达赖集团的营运资金

股城网讯:近日,四川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煽动教唆胁迫自焚杀人案。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致3人死亡。目前,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等待审判。对此,不少人认为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存重大阴谋。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不少人疑惑,究竟达赖集团的钱是从何而来呢?真实目的又是什么呢?现在一一揭晓。

股城网综合报道:近期,四川警方成功侦破由达赖集团组织策划的系列煽动教唆胁迫自焚杀人案,抓获罗让贡求等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据罗让贡求交待及查证,自2009年以来,其接受达赖集团指令,先后煽动教唆胁迫8名无辜人员自焚,造成3人死亡。

煽动教唆胁迫他人自焚

今年8月,四川省阿坝县发生多起自焚案件。四川省公安厅立即抽调警力,全力破案。经侦查,8月13日、15日,先后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罗让贡求、罗让才让缉拿归案。罗让贡求,男,40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罗让才让,男,31岁,四川省阿坝县牧民。

经查明,2009年2月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扎白自焚后,罗让贡求接受境外达赖集团“藏独”组织“新闻联络小组”骨干夺安、三木旦等人的指令,收集自焚人员信息传递至境外。为进一步扩大影响,罗让贡求多次根据境外“新闻联络小组”要求,利用其在寺庙中的身份和影响,经常散布“自焚不违背教规教义”、“自焚者是英雄”等言论,并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自焚者在境外得到宣传、受到众人崇拜、提高自焚者及其家人的声望,并物色其侄子罗让才让共同煽动、教唆、胁迫他人自焚。

自焚信息发“藏独”组织

自焚事件发生前,罗让贡求、罗让才让都记录自焚者个人、家庭信息和拍照,并当面保证“只要你自焚,就一定把你的信息传到印度”。事后马上通过手机等工具,将自焚者照片、现场情况等信息提供给境外“藏独”组织。

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
达赖集团煽动8人自焚

此外,有几名群众受到罗让贡求、罗让才让的煽动、教唆,一度产生“自焚”念头,经家人和当地干部、民警及时劝阻,才得以幸免。还有两名群众为躲避罗让贡求的胁迫,被迫从阿坝县逃往外地躲藏,直到罗让贡求被警方缉拿归案后,两人才返回家中。

中国规定在藏区帮助他人自焚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响了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的策划者披着宗教的外衣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广大信教群众对藏传佛教的信仰。《意见》明确指出,对幕后组织指挥策划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对于自焚者本人,在明确其违法属性的前提下,根据其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的,也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指出,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积极实施自焚,情节严重,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或者具有重要危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实施自焚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为实施自焚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按照犯罪预备处理;实施自焚行为,在燃烧时搂抱他人的,依照《刑法》规定,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实施自焚行为,未危害公共安全,但纠集多人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为实施自焚、非法携带汽油等易燃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引诱、欺骗、胁迫实施自焚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达赖集团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1959年,达赖喇嘛从拉萨出逃后,在印度的达兰萨拉成立了所谓的“西藏流亡政府”,公开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近50年来,达赖集团从美国等西方国家获得了大量的经济支持,可以说,没有西方反华势力的金钱援助,达赖的“流亡政府”是很难撑下去的。

美中情局给达赖喇嘛发津贴

新中国成立之前,美国政府并没公开放弃过“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立场。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对西藏的政策有了明显变化。2000年夏天的美国《哈佛亚洲季刊》杂志披露,当时美国政府内部一些人认为“西藏可以成为在亚洲抵御共产主义扩散的堡垒”。

1998年8月,美国国务院公布的一批冷战时期的档案,清楚地揭示了美国中情局支持“藏独运动”秘密计划的细节:

中情局的“西藏计划”预算数字可以在一份备忘录中查到,文件称:“支持在尼泊尔的2100名西藏游击队50万美元;给达赖喇嘛的津贴8万美元。”该文件接着罗列了其他费用,最后说:“合计173.5万美元。”这些档案表明,该预算申请不久后就得到批准。后来的一份文件表明,此类年度开支又继续了4年,直到1968年为止。那年,中情局取消了在美国国内对“藏独”分子进行训练的计划,把整个预算的计划削减到一年不到120万美元。

中情局的这笔开支后来持续到何时?有国外媒体报道,随着中美关系的正常化,1974年福特总统最终取消了这笔开支。那么“西藏计划”预算的终结,是否标志着美国不再通过经济手段支持达赖集团了呢?当然不是,只不过是采用了其他更灵活的方式而已。

新东家还是老主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开始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对达赖集团进行经济支持。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号称美国非政府组织中的“龙头老大”,是具有政府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地位相当特殊。NED的成立直接源自1982年美国前总统里根在英国议会发表的演讲,他在演讲中提议西方大国“共同资助非民主国家的民主建设,包括自由的媒体、工会、政党与大学等”。里根于1984年成立了NED,有证据表明其活动资金直接来自中情局。

2006年12月的《澳大利亚政治研究联合会会议文件》这样评论NED:“在向非政府组织提供战略资金方面,美国外交政策精英们认为NED比秘密支援更可靠。”因为NED打着非政府组织的旗号,不易引起注意。

澳大利亚《信使报》曾披露,NED给达赖喇嘛的资金主要投给了旗下的三个组织——“西藏基金会”、“西藏国际运动”和“西藏信息网”。根据NED自身公布的数据,2002年~2006年,NED向达赖集团提供了135.77万美元的专项资金援助,其中2006年,向达赖集团下面的“西藏妇女协会”、“九·十·三运动”等组织提供了8.5万美元资金。今年2月27日(即拉萨骚乱发生前半个月),达赖集团的“九·十·三运动”还向NED紧急申请资金,以作为“活动家们应对危险时期的资金”。

除了NED外,美国国务院还公开通过“西藏人人道主义援助基金”,为“西藏流亡政府”提供健康和教育资金,并支持加德满都、德里和达兰萨拉的“西藏人接待中心”。近年来,美国国会批准每年向在印度的“西藏流亡者”提供约200万美元经费,国会还敦促政府再提供200万美元以支持这些人的所谓“民主活动”。

据总部设在纽约的“西藏基金会”网站公布的数字,该“基金会”2005~2006财政年度的总收入是550.4418万美元,其主要部分就是来自美国国务院的拨款——295.8810万美元。

生财之道还有不少

此外,达赖集团还从民间筹措资金,其生财之道有以下四种:

其一,建立网站,通过互联网从民间募捐。达赖集团下属的几个机构都在网站上“指导”网友向其捐款。

其二,达赖喇嘛经常以“西藏精神领袖”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身份周游列国,通过大量的弘法

会和讲经活动获取捐款和赞助。例如,达赖将于本月在美国密歇根州举行名为“投入智慧与同情”的弘法会,其赞助票开出的价格为每张1000美元。

其三,争取有影响力的演艺界人士的经济支持。美国好莱坞著名影星李察·基尔就担任了“国际拯救西藏运动”组织的主席,还出演过宣传“藏独”的影片。众所周知的是,李察·基尔1994年在英国哈罗斯百货公司为“西藏幸存者”捐款5万英镑。

其四,达赖集团还向流亡国外的藏胞长期征收所谓的“独立税”。2007年5月,澳大利亚专栏作家麦克·柏克曼在《达赖喇嘛的神圣藏袍下掩藏着什么》一文中透露,达赖喇嘛在“流亡政府”里任人唯亲,财政状况也极不透明,达赖喇嘛从不提供接受捐款的具体数目,也不透露具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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