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努力共建绿色家园
《关于推进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实施意见》是新型城市化发展“1+15”政策文件体系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着重围绕打造具有岭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城市示范区和建设花城绿城水城的样板区,借鉴世界生态城市的先进理念,树立低碳发展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共建绿色家园。
“十一五”期间,我们加大了技术标准规范实施的监管力度,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大力推行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完成了1.82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改造后的住宅冬季室内温度平均提高了5-8℃,热舒适性明显改善。在北京、内蒙、深圳等省市建立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基本掌握了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特点,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打下了基础。实行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展了绿色建筑评价,全国有数百栋建筑获得了绿色建筑标识,为实现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提高建筑室内外环境质量树立了新模式。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组织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积极利用太阳能、地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用能的需求。到今年10月份,全国已有150多个城市和县列入了示范,江西省的5个市和4个县也在其中。
广州将建低碳生态城市正筹划将李坑兴丰居民环保搬迁,市建委主任侯永铨表示,广州市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近期工作重点是将建成海珠生态城;对因建垃圾填埋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而受影响的的白云区兴丰和李坑居民,除了资金补偿外,政府正筹划进行环保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