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系5月后男子因强奸罪获刑,提出再审申请
刘某与宋某某经友人介绍相识并发生两次性关系,五个月后宋某某怀孕指控刘某强奸并索偿80万,遭拒后其家人报警,刘某遂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起诉。
一审法院裁决刘某首次性行为非强奸,但第二次因违背宋某某意愿被判定为强奸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现已服刑完,但仍提出再审请求。
2022年2月,刘某与宋某某相识后,在宋某某宿舍内发生了首次性关系,并共度一夜。之后,宋某某邀请刘某等人庆祝生日,酒后一同前往宾馆。然而,刘某在次日凌晨擅自进入宋某某房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因宋某某反抗而终止。
宋某某称,因顾及名声未即时报警,直至怀孕后才找刘某解决。但鉴定显示刘某非胎儿生物学父亲,尽管如此,宋某某一家仍索赔80万,遭拒后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第一起指控证据不足,未予认定;而第二起因刘某违背宋某某意愿被判定为强奸罪。二审维持原判。刘某否认强奸,称只是担心“恋人”才开门,但法院认为其已构成强奸罪,依法惩处。刘某已服刑完仍坚称冤枉,提出再审申请。宋某某家属则信任法院判决,不愿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