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拧杯盖受伤算工伤 公司: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应被认为工伤
究竟怎样才算是工伤?那么帮同事拧杯盖受伤,是否可以算为工伤呢?W先生是公司行政人员,在2021年某日工作期间,同时H小姐在茶水间清洗玻璃杯时拧不开杯盖,寻找W先生的帮助,但是在帮H小姐拧杯盖期间不慎被玻璃割伤手指,当场被送往医院急诊治疗。
之后,W先生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浦东新区人社局调查核实后,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公司对该结论不服,对此提起了行政复议。W先生认为,在工作中同事有困难而给予帮助,是同事间友好相处的应有之举,因此自己助人为乐的行为与工作有关,应当认定为工伤。
公司认为,W先生帮助同事拧开杯盖不是其本职工作,因此其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本案经过行政复议审查,区政府决定维持区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
针对此事,区政府认为,W先生在工作期间因为帮助同时拧开杯盖不慎受伤,属于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所以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并无不当。当然,界定为工伤也引起不少人员的热议,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因为这是帮助同事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