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美容院注射玻尿酸后近乎失明 法院支持向美容院索赔
陈女士在2019年1月份到一家美容院注射额头部位的玻璃酸,双方约定为六千元一针。然而打完第一针之后陈女士出现了眼睛疼痛、头晕、呕吐等反应,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陈女士出现不适的症状越来越严重,开始视力模糊,后来一只眼睛视力丧失了,经过住院,各种治疗,但是眼睛的视力始终没有恢复。医院出具的陈女士诊断证明书上写着:右眼视力受损、右侧视神经缺血性改变、面部玻尿酸填充术后并发症等。
陈女士认为美容院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将美容院起诉要求赔偿共计77万元。对此赔偿方案美容院不接受,因此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陈女士索赔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也全部予以支持。法院判决下来之后,陈女士已经拿到了赔偿款。因此提醒一下各位,选择美容要看清楚美容院的资质,避免给自己带来健康安全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