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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基金变更股东获反馈 证监会有何要求 核实三方面内容

证监会于9月8日发布了恒悦基金变更股东的反馈意见,意见书中指出恒悦基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在价格支付方式和转让股权交易路径等方面存在着不一致,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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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求恒悦基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有三大方面:

1。按照材料中的内容显示上海恒专计划转让恒越基金2%的股权,股权受让人张惠退火上海恒专。需要交易双方核实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2。对于股权转让的相关交易希望双方能够说明上海恒专合伙份额是否会减少的情况进行说明。

3。恒越基金需要补充提交交易双方两家员工在变更前后所签订的合伙协议。

证监会邀请在30个工作日内红悦基金需要将相应的问题进行落实并且提供电子文档和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