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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6日发布公告裁定宣告天津鑫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6日受理了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的申请,于2022年7月14日受理了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于2022年7月15日对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进行合并破产清算。

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进行会议核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了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的第1批没有任何意义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641,579,593.65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没有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名下所拥有的资产也不足,也将全部的债务清偿,已经符合了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和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