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谈卖20元芹菜被罚6.6万 处罚真是太过分了
近日,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国务院督查组调查后,当地部门称“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对此,胡锡进是这样谈此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卖出5斤芹菜的小商贩罚款6.6万元,被国务院督察组发现,榆林市面对督察人员承认处罚不当。而督察发现,榆林市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这样的处罚真是太过分了,公权力遭到了滥用。经商本来就不容易,小微企业挣的就是辛苦钱,而且疫情暴发以来,它们的经营风险普遍上升。扶植小微企业,为他们排忧解难理应是各地政府的责任。国家对帮扶小微企业不断出台政策,就是要增强它们的抗风险能力,使它们尽量多地活下来,并且有机会发展壮大。
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下手太狠了,与国家的基本政策背道而驰。5斤芹菜罚6.6万元,该小商户要辛苦多久,卖多少菜,才能把这笔罚款挣回来?而且就是进菜的票据丢了,讲不清楚进菜的来源,这不是什么恶意犯下的大错,为何要下如此重手?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该如何解释他们对权力的这种使用?
在我们的社会基层,普通百姓和个体商户的维权能力往往很弱,权力机构如果不公平执法,很容易造成实际伤害。这就要求执法机构真正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秉公用权,努力把维护秩序与体恤民生统一起来,而不是让权力凌驾于老百姓之上。
加强体制性监管督察十分重要。我注意到,这一次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的不当执法是在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行动中发现的,并且是由央视报道出来的。这次监督、纠正以及向舆论场披露全都是通过体制性力量实现的,而不是通过互联网曝光,靠舆论压力扳正的。舆论监督固然很重要,它是必须有的一条鞭子,但是舆论能够调动的注意力又是有限的,一年通过互联网平台纠正的案子最多不过几百起。而全国有问题的地方和做法肯定要比这个数量多。通过体制性力量发现并纠正问题无疑是我们社会不断进步的根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