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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如何变更 有两种变更方式

借款人偿还过程中,借款人因离婚不能继续按照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在还款日以外的其他工作日申请正常还款,那么夫妻离婚后公积金贷款如何变更?一起来了解一下。

1、借款人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人及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婚姻关系证件(已婚或离异者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其中对于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借款人,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借款人,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离婚证》原件和确认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原件(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

2、借款人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借款人通过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注册成为高级用户后,录入帐号、密码进入网上业务平台首页,点击“我的贷款”,选择“变更管理”菜单中的“借款人变更”业务,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录入借款人变更申请信息,录入完毕后,根据系统提示拍照上传所需图片材料,并提交借款人变更申请,操作完成后,等待工作人员联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