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案主犯提出无罪上诉 认为自己无罪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南京女大学生被杀一案,该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据最新消息称,南京女大学生案主犯提出无罪上诉,而另外两人也提出上诉,具体详情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在今年7月7日,该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7月25日,受害人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称,今天早上从法院得知,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上诉。三个人中,洪峤提出上诉是认为自己无罪,另外两人提出上诉的原因系认为一审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