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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13岁女儿被性侵女子锤杀丈夫获缓刑 为何这样判?

近日,重庆梁平法院审理这样的案件,刘某会为防13岁女儿被性侵,凌晨时将在床上睡觉的蒋某银锤杀。法院认为,刘某会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但考虑到蒋某银欲奸淫继女的恶意行为,刘某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强奸继女被杀
强奸继女被杀

据悉,蒋某银是刘某会的第二任老公,13岁的龙梦筱是刘某会的女儿。蒋某银用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欲奸淫继女,确属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但因遭到刘某会极力阻止未能得逞。蒋某银多次表示天亮后当众强奸继女,刘某会为防13岁女儿被性侵,所以杀害对方。

法院认为,在蒋某银已停止不法侵害时故意杀害蒋某银,属于防卫不适时,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但刘某会杀人目的是为了防13岁女儿被性侵。此外,刘某会具有自首情节,无犯罪前科,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所以符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