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片酬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 不得变相支付隐匿收入
这两年,对娱乐圈进行大整顿,其中就包括演员片酬问题。据了解,有不少演员片酬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从而逃避交税的情况,引发广泛舆论争议。最新消息称,演员片酬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去看看吧。
5月7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使用说明中提到,演员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和工作室经营所得、公司收入。演员聘用合同书应列明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酬金分配以及对应合同义务等情况。
遵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精神,将演员片酬比例和最高片酬标准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演员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演员总片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