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和桥疫情今天发布最新消息怎样?看官方通报
宜兴市,江苏省辖县级市,由无锡市代管。据官方今天通报的最新疫情消息,4月16日凌晨,宜兴市在和桥镇开展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10人混管”初筛阳性,经疾控中心复核,“10人混管”中李某某及其妻子两人为阳性,存在社会面扩散风险。
通告称,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划定和桥镇北渠村工业配套拓展区、闸口农贸市场区域(东至十房河楝聚中学西侧无名路,南至北渠河,西至杨宜线,北至闸口小学南侧教育路)为封控区,和桥镇按照封控区管理。高塍镇、万石镇、周铁镇、宜城街道、屺亭街道按照管控区管理。宜兴全市按照防范区管理。封控区、管控区内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范区按照“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要求管理。
严格人员外出管理,市民非必须不出门、非必要不离宜,主动配合开展核酸检测。确须离宜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宜兴市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两米距离等防控措施。对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其苏康码将一律赋予黄码。
据警方通报,经查,宜兴市和桥镇某企业负责人杨某喜(男,32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雇佣司机采取沿途驳载等方式逃避管控并隐瞒行程,与中高风险区来宜人员多次接触。杨某喜还存在不按规定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行为。杨某喜作为市场主体负责人,不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致使新冠肺炎传播风险,违反《无锡市疫情防控第80号通告》《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