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 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最新消息称,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近日,有关部门起草了一份关于白酒的许可审查细则,细则表明,将要严格规范白酒标签标识,真实、准确标注,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规范和指导酒类生产许可,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企业应建立白酒勾兑管理制度。根据产品实施标准,勾兑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小样勾兑和扩大勾兑过程中,计量要准确,酒液要均匀,勾兑后的酒样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如实记录勾兑时间、勾兑比例、勾兑数量、储存信息等勾兑过程信息,基酒生产日期、生产轮次、质量等级、使用数量等信息,成品酒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信息,勾兑人员信息。记录的内容应完整、及时、可追溯。
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规范酒类标签,制作真实准确的标签,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不得以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执行产品标准要求标注固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等产品类别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规定。不得虚假标注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应标注食用酒精,不应标注酿造食用酒精的粮谷原料;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序。
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当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年份酒标签应当如实标明所使用的各类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