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后续如何处理
关于潼关肉夹馍商标一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肉夹馍协会向商户索要商标费用,对此央视表示: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呢?协会有权要求商户付加盟费吗?对此有律师作出了解答。
卖了多年的“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商户近期纷纷收到法院传票,说自己的招牌侵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商标注册人无权收取费用,此前声称捍卫其权利的协会要么被勒令暂停注册,要么公开道歉。那么,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
为何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小姚镇商标纠纷案中,小姚镇是普通商标,普通商标不一定是协会注册的,应该是企业注册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会费”不应由协会代表收取。在“潼关柔家磨”商标纠纷案中,该商标是一个协会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必须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既然是集体商标,就应该在集体成员内部使用,而不是在集体外部使用。无权许可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使用本商标,也无权收取加盟费。同时,在潼关地区其他商家的集体商标中没有禁止使用该地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