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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宣判 康美药业面临天价赔偿

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宣判!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A股上市公司康美药业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其中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等人承担连带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正中珠江会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均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经专业机构评估,投资者实际损失为24.59亿元

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宣判
康美药业集体诉讼案宣判

法院认为,康美药业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虚假陈述,造成了证券投资者投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马兴田、许冬瑾等组织策划财务造假,应对投资者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相关审计人员违反执业准则,导致财务造假未被审计发现,应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虽未直接参与造假,但签字确认财务报告真实性,应根据过失大小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据康美药业11月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原实控人马兴田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康美药业存在重整预期。